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有關要求,規范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我委制定了《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指南(試行)》?,F印發給你們,供各地在公共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時參照使用。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為本地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提供技術支持,開展自動體外除顫器使用等急救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工作,推動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相銜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借助互聯網技術建立自動體外除顫器遠程管理系統,對自動體外除顫器的運行和維護保養實時監控管理,并建立自動體外除顫器地圖、自動體外除顫器導航,為公眾提供更加準確的自動體外除顫器地理位置服務。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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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指南
(試行)
為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有關要求,規范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AED)配置,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范圍
在公共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
二、規劃配置
(一)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轄區院外心臟驟停發生率、人口數量及密度、轄區面積、公共場所數量及類別等因素,對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進行科學規劃,明確自動體外除顫器配置要求,包括數量、密度、點位、安裝規范等。
(二)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應按照科學規劃、注重實效的原則,優先保障重點公共場所,加大配置密度。其中,優先在人口流動量大、意外發生率高、環境相對封閉或發生意外后短時間內無法獲得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公共場所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建議在城市軌道交通、長途車、鐵路列車、飛機以及交通場站、大型企事業機關單位、工廠車間、城市廣場、教育和培訓機構、養老機構、社區、體育和文化娛樂場所、大型商超、酒店、旅游景點、學校、幼兒園等人員密集場所和警車、消防車等應急載具內,逐步推進配置工作。
(三)鼓勵各單位自主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
(四)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捐贈自動體外除顫器,積極參與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配備工作。
三、安裝要求
(一)自動體外除顫器安裝應使用統一標識。標識由心形內加電擊符號圖案、AED和自動體外除顫器字樣組成,背景色為橙黃色,心形圖案為紅色,文字和電擊圖案為白色,字體為黑體,具體如下:
注:整體字體為思源黑體常規/加粗;橙色色值為C0 M60 Y100 K0;紅色色值為C0 M100 Y100 K0;白色色值為C0 M0 Y0 K0;字號為 AED(170pt),自動體外除顫器(66pt)。圖案選擇國際通用的心形和電擊圖形。
(二)標識應設置在自動體外除顫器放置點的明顯位置。存在視線障礙的自動體外除顫器設置點應設置發光標志。
(三)自動體外除顫器包裝內基本配置應包括具備單向通氣閥的呼吸面罩或一次性人工呼吸面膜、剪刀、剃刀、吸水紙巾、一次性丁腈手套、消毒濕巾等。鼓勵常規配備急救箱或急救包。
(四)自動體外除顫器應附有配套的保護外箱或機柜。根據安裝地點需要可在外箱或機柜內配備警報或警鈴裝置,使用時啟用警報或警鈴起到提醒公共場所相關工作人員的作用。戶外自動體外除顫器機柜或箱體宜符合《電子設備機械結構戶外機殼》(GB/T 19183-2003)的要求,具備防風、防雨、防曬等抵御有害環境影響的功能。鼓勵保護外箱或機柜上設顯示屏,播放自動體外除顫器操作等應急救護知識普及視頻。
(五)外箱或機柜門應方便、快捷開啟(不上鎖、不掃碼),避免錯失搶救時間。
(六)在外箱或機柜上,統一標明“自動體外除顫器”字樣,粘貼警告用語和警示貼,禁止在非必要時取用自動體外除顫器。
(七)自動體外除顫器應安裝在位置顯眼、易于發現、方便取用的固定位置,如各類服務臺、工作站等。有條件的可安排專人值守或安裝電子監控。同類公共場所自動體外除顫器安裝位置應遵循統一規律;自動體外除顫器距地面不高于1.2米;周邊應統一張貼操作說明、注意事項等內容,結合地方實際和鋪設地點情況配備多語種說明,方便公眾尋找取用。
(八)已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的公共場所應在該場所平面示意圖上標示自動體外除顫器位置,并在重要出入口、自動體外除顫器放置處設有統一、明顯的自動體外除顫器導向標識。導向標識的設置宜符合《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置原則與要求》(GB/T 15566-2020)和《應急導向系統設置原則與要求》(GB/T 23809-2020)的要求。導向要素規范、系統、醒目、清晰、協調、安全。
(九)設備安裝場所所在單位負責開展自動體外除顫器設備日常巡檢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巡檢內容包括:自動體外除顫器設備信息、自動體外除顫器耗材狀態及效期(含電極片狀態及效期、電池電量)、自動體外除顫器設備位置、自動體外除顫器設備剩余使用年限、急救物品效期、機箱耗材、機箱位置、機箱電量、通訊日志(如為智能化)、標志標識、現場管理人員信息情況等。